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深度融合,加快农村建设,实现乡村振兴。具体包括:“1”个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,“6”个应用系统:脱贫监管系统、产业振兴系统、生态振兴系统、组织振兴系统、文化振兴系统、人才振兴系统。


乡村振兴大数据平台主要包含六大子系统功能:
一、脱贫监管系统

脱贫后监管系统是一个服务党和政府,实现党员和脱贫户沟通桥梁的平台,通过互联网+、大数据等先进技术,聚合和发挥党员先锋作用,组合信息及各类资源,多种手段参与脱贫后巩固成果攻坚战,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



二、产业振兴系统

产业振兴系统将“物联网、云计算、大数据”技术与传统农业生产相结合,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、生产体系、经营体系,提供“互联网+”时代“智慧农业”解决方案,推动农产品“安全,高质,标准化”生产,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、经营网络化、管理数据化、服务在线化水平,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生产持续增收,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。



三、生态振兴系统

生态振兴系统包含环保相关的各子系统,如乡村水环境监测系统、乡村环卫保洁管理系统、乡村绿化管理系统、乡村道路管理系统、乡村道路亮化管理系统、规范畜禽养殖系统、乡村环境保护管理系统、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、乡村文明宣传系统等。



四、组织振兴系统

组织振兴系统着力实现农村党务工作面向社会面公开,解决以往党务工作中面向基层、面向农村党务公开不及时、不准确、不精准的问题,让基层党员和群众及时了解党的政策、基层党员的任务,将上级各级党组织的信息进行准确的传达和展示;同时也是党务工作面向社会、接受社会对党的工作的监督的一个窗口,及时准确的公布、发布相关的信息,让群众了解身边党员、党组织的动态、体现群众身边的党员在基层党建中的引领作用。



五、文化振兴系统

通过大数据平台接入文化振兴需要的多种设备及系统,为实现本地文化振兴助力。



六、人才振兴系统

通过人才振兴系统的建设,更好的、全方位的为乡村人才的引进服务。具体提供的服务包括:统一的服务窗口、政策动态信息、统计分析、网上发布、政策搜索、信息推送、农业相关学习资料等。



建设背景

2021年2月21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》,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。


党的十九大报告同时指出,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必须与国家大数据战略相结合,用好大数据这一技术助推器,促进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,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