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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共享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——湖南省湘潭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纪实

添加时间:22-01-10

黄武平 农民日报·中国农网记者 吴砾星

近年来,湖南省湘潭市紧紧围绕党中央和湖南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,坚持党建领航、群策群力,因地制宜、分类实施,积极拓宽资金保障渠道,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,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,人民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不断增强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、厕所革命、美丽乡村“十百千万”创建等卓有成效,许多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得以在全省乃至全国推介。 

“三化”提升垃圾污水治理水平

垃圾去哪里?一直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老大难问题。近年来,湘潭市突出“线”“面”结合、“质”“量”并重、“内”“外”兼修,狠抓“三化”(网格化、项目化、分类化)提升垃圾污水治理水平,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100%,各乡镇实现垃圾压缩中转设施全覆盖。

湘乡市泉塘镇围绕“二度三化四分”(即认可度、践行度,减量化、无害化、资源化,分类投放、分类收运、分类利用、分类处理)进行大胆探索,形成了泉塘村“精细型”、军塘村“实效型”、锦屏村“自主型”3种模式。因地制宜引导村民将餐厨垃圾“沤掉”、木质废弃物用作生活燃料“烧掉”、建筑垃圾“填掉”、电池等有害垃圾“送掉”、可回收的废旧物品“卖掉”,这些举措取得明显成效。

在创新网格化模式抓垃圾污水治理的过程中,湘潭市合理布局收集点、中转站、回收中心、焚烧发电厂等设施以及保洁员、网格员力量,做到垃圾污水“发现一处清除一处”、河塘沟渠有专人管护。并将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、农业废弃物处置设备等组合形成PPP项目包,已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55座,行政村配备了垃圾收集转运车2200余辆,累计投入资金5.5亿元,实现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。

创新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

2019年开始,湘潭市部分乡镇、村在广泛征求意见、大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,创新启动“卫生服务费”收取工作。截至目前,全市763个行政村都已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付费机制,在湖南省率先实现行政村全覆盖,并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指导性实施方案。

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完全建立在村民自治自愿的基础上,实行专款专用。各村以村人居环境理事会为实施主体,因地制宜制定费用收支办法。有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较高,每户每年只要交20元;而有的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对较弱,则以每户每年60元或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收取。

为切实搞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工作,湘潭市及各县(市、区)、乡镇分别建立健全了相关激励机制、财务管理机制和制约措施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推动作用,严格落实奖补办法。

“五个注重”领跑农村“厕所革命”

2018年以来,湘潭市坚持将农村“厕所革命”列入市级民生实事,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住建、卫健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技术指导、质量把关、资金保障,并建立“周调度、月督查、年考核”工作机制。共计完成户厕新(改)建106735座,其中2021年24656座,一、二类县(市、区)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分别达98%、88%以上,岳塘区、湘潭高新区率先超额完成一类县(市、区)指标任务。

湘潭市“厕所革命”成果既得益于各县(市、区)、乡镇自身的措施硬、办法好,同时离不开市级层面“五个注重”(注重政策引导、注重部门协作、注重调度督查、注重模式创新、注重发动群众)这根指挥棒的作用。2020年,“五个注重”工作经验,得以在全国中部10省农村改厕座谈会上作重点推介。

为了持续加强户厕后期管护,2021年雨湖区、岳塘区、湘潭经开区创新推出购买保险的办法,从每座厕所的奖补资金中留出30元作为保险费,保险期内厕所的维修事宜由保险公司负责。

“十百千万”总揽美丽乡村建设

2019年以来,湘潭市为落实湖南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实施“千村美丽、万村整治”工程的部署安排,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“十镇百村千场万户”,在全省率先开展美丽乡村“十百千万”创建活动,截至目前,已达到或超过既定目标。

湘乡市梅桥镇上峰村2021年打造观音塘美丽屋场,规划投资60余万元,全部由屋场内村民自筹,主要是在外经商、办厂、务工的贤达人士资助,没有硬性摊派。村党支部书记肖斌带头捐献了20万元,其他20多人分别捐助了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,其他常年在家且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踊跃投工投劳。

2021年,湘潭市在韶山市试点建立了“荣誉值+”积分制管理平台。以村庄治理积分为载体,培育文明乡风、良好家风、淳朴民风,推行自治、法治、德治“三治结合”,赋予美丽乡村建设更深厚的内涵。

“三个创新”经验成果全省领先

近几年湘潭市坚持“三个创新”(创新整治标准、创新群众发动、创新筹资渠道),积极构建“政府主导、村组组织、农民主体、社会支持”的共建共享格局。

湘潭市各级政府通过整合相关项目资金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等渠道,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保障。同时,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,以“真金白银”换绿水青山。

湘潭市整治办以国、省七项任务九项指标为基础,按照“村庄分类、标准分级、示范分区”的要求,将全市763个行政村分为示范型村135个、标准型村468个、基本型村160个,在村庄“四清四治四提升”和国省道“三治三化”整治中设置不同的目标任务。同时,不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,营造比学赶帮氛围。

近年来,湘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捷报频传,其中,湘潭县被评为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,韶山市跻身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,湘潭县乌石镇获评全国卫生乡镇……2020年,湖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推进会上,湘潭市以“坚持三个创新,打造湘潭样本”为题作典型经验发言。